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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1-07-07    物流集团 浏览次数:

新建LNG储配站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并具备招标条件,建设资金现已落实。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设计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新建LNG储配站工程初步设计

2)项目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

3)设计周期:20日历天

4)项目规模:储存规模为2台20000m3的LNG常压储罐(分两期建设)和一个LNG罐箱堆场(111个实箱位,88个空箱位)。其中站区用地面积约281857.47 m3(总征地面积422.79亩)。

5)招标范围:初步设计;设计概算编制;本阶段报审服务、后期咨询及相关配合服务;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要求应由设计人承担的一切任务。

6)质量标准:设计深度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规定的要求且满足招标人要求,通过审查机构的审核,并根据审查意见完成设计修改(符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标准)。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企业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之一

①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石油及化工产品储运)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

②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气库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并同时具备特种工程压力管道设计GB1、GB2、GC1、GC2及以上资质。

5、项目负责人: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6、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2018年6月以来,投标人承担过至少一项天然气储配站或液化工厂或接收站等项目工程设计业绩。(设计业绩模要求:类似天然气储配站或液化工厂或接收站等设计总储存LNG规模20000立方及以上,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注:类似业绩的认定以投标人提供的设计合同原件为准。设计合同必须能清晰的表明类似业绩的投标人名称、工程内容、规模、时间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设计合同不能明示,则需提供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加盖建设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可。

 

7、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单位正式员工,提供2020年12月-2021年5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等证明材料;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投标人无出借挂靠资质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10、本项目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和“信用江苏”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三、其他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文件内容不得失实或弄虚作假,否则按无效标处理,已中标的取消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于2021年7月7日至7月12,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报名时,请投标人携带上述资料(装订成册并加盖公章)一份。

五、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六、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吴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15061322229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306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