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LNG储配站工程堆场土石方建设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LNG储配站工程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自筹,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灌云县
2、工程规模:堆场土石方约20万吨
3、招标范围:施工准备阶段、施工及设备安装阶段 “三控”、“三管”、“组织协调”及应履行的相关安全责任和缺陷责任期的全过程所有监理。
4、监理服务期:9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保修期结束,并配合至结算审核完成。
5、最高限价:18万元
6、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并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5、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房屋建筑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7、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专业监理工程师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8、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其他监理人员的要求:中标后在合同备案时按照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第35号文、〔2019〕第3号文规定和投标承诺进行配备;
9、本次招标对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在监工程的要求:本工程参照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对项目负责人是否有在监工程和兼职的要求调整为标后管理,实行承诺制。不再把“在监工程”和有无“兼职”作为资格审查和评标条件,投标人就中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
10、其它要求
(1)根据连建质[2007]551号文等规定,外省市企业要审查监理企业的《核验通知书》,没有进行项目核验的监理企业不予审查通过;
(2)中标总监不得采取任何形式(方式)委托他人进行监理,必须亲临现场,实际指挥监理。
(3)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连建发【2018】421号执行。
投标人及项目总监未被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投标、项目总监投标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总监理工程师在岗履职、不出借挂靠资质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附件)
(4)投标单位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A、为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单位);
B、为本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C、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
D、与本标段的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E、与本标段其他投标人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F、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5)投标单位拟报项目监理总监(不得为退休人员)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提供2020年5-10月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证明,并加盖社保机构印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6)本项目执行“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文件的要求。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
11、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四、其他
1、投标人必须于开标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超出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和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一律不予接收,并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作重大偏差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投标。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五、获取招标文件
1、请于2020年12月25日至12月29日,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在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东路36号凤凰大厦10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2、报名时需提供下列资料:
(1)投标单位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介绍信(原件);
(2)经办人为本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本人社保证明原件查验(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纳明细证明材料,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3)经办人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供查验);
(4)投标单位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等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总监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
招标人联系人:吴经理
招标人联系电话:15061322229
代理机构:江苏万达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连云港市海州区朝阳路凤凰大厦10楼
代理机构联系人:章工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1883066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