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通知公告

连云港中远海运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LNG压力容器制造项目场地平整工程比选公告

发布日期:2019-11-02    物流集团 浏览次数:

1、比选条件

连云港中远海运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LNG压力容器制造项目场地平整工程已具备比选条件资金来源为 国有资金已落实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比选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比选事宜。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工程的进行公开比选,邀请贵公司参加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项目名称:连云港中远海运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LNG压力容器制造项目场地平整工程

2.1.2比选范围:整理场地,土回填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2.1.3合同估算价360万元。

2.1.4建设地点:连云港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1.5要求10日历天

2.1.6质量要求:合格

3、参选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参选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参选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参选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5参选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已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在有效期内),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本项目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文。参选人就中选后不影响办理工程建设手续且项目经理在岗履职等事项须签署承诺书(格式详见“参选人承诺书”)。对于作出虚假承诺的参选人,取消其中选资格,依法进行行政处罚,并将其失信行为列入企业和项目负责人诚信记录。

3.6 参选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比选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项目管理人,以及为本比选项目提供代理、设计服务的;
3)与本比选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或者相互控股、参股的;
4)与比选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6)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7)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比选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8)参选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3.7 本次比选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本工程比选工作遵照苏建建管【2013】508 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文等行。

参选企业及项目负责人无市场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参选人无借牌挂靠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参选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参选人承诺书”)。市场不良行为省内以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为准,省外以各省(含地级市及以上,不含县级市、县(区))行业管理网站(建设主管部门及公共资源交易部门)为准。

参选人、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本工程执行苏建招函【2018】17号文。(格式详见“参选人承诺书”)。

说明:无行贿犯罪承诺必须反应参选人(超过3年)、法定代表人(超过5年)、项目负责人(超过5年)无行贿犯罪记录。具体时间从比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倒算。

2) 本工程执行连清办【2011】9号、苏清办【2011】13号、苏清办【2012】14号、连清办【2013】6号文、苏清办【2013】10号、连清办【2014】4号、连清办【2014】16号、苏清办【2014】5号、连清办【2015】6号、连清办【2015】9号、连清办【2015】15号、连清办【2016】2号、苏清办【2015】9号、苏清办【2016】7号、连清办【2017】5号、苏清办【2017】6号、苏清办【2018】4号、苏清办【2019】3号文等文件,凡是出现在上述文件中以及在工程所在地被行政监督主管部门限制准入,且未解禁的报名将被拒绝

3)省外建筑施工企业核验备案管理执行“苏建建管〔2013〕572号”文。

4)参选单位拟报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开标时提供劳动合同,提供2019 4月(含)~20199月(含)由社保机构出具社保缴费明细(加盖机构章或查询专用章)

5 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苏信用办【2018】23号“关于印发《关于在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招标投标活动中建立对失信被执行人联合惩戒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5号文,参选人确定的项目负责人须全程参与招参选过程(含开标、异议投诉等)。

6比选人拒绝挂靠单位参与本工程的参选比选人将对参选人进行考察、了解,如在招参选过程中发现以他人名义参选中选的,将取消其中选资格,没收其全部参选保证金,并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罚,直至建议有关部门吊销资质证书。

3.9本次比选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4、比选文件的获取

4.1比选文件获取方式:参选人经办人携带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以下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1)企业营业执照;

2)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

3)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在有效期内);

4)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在有效期内);

5)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在有效期内);

6)委托代理人必须是项目负责人,报名时须提交公告发出之日前六个月的由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原件);

4.2参选申请可到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连云港分公司报名购买比选文件;并在报名前与比选代理公司联系。报名时间为2019111日至2019115日,每天上午9 时00分 至 11 时30分,下午15 时00 分 至 17时00分止;公休节假日除外。自参选报名起至参选截止日前一天止的每个环节,不得更换委托代理人且该委托代理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比选人立即终止该参选人的招参选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相关责任。

4.3比选文件每套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4.4本次比选公告分别发布在江苏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连云港市交控物流集团有限公司官网。

5. 参选文件的递交

5.1 参选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参选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比选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参选文件,比选人不予受理。

6. 评选办法

6.1详见比选文件

7. 联系方式

人:连云港中远海运特种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人:吴工                

比选代理机构: 南京永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址: 连云港市朝阳东路东盛阳光大厦B座20楼2005、2006室

人:王相杰

联系电话:0518-85836277

                                                  2019 11  1